摘要
中国由于自古以来的传统以及近代以来的历史背景,使得以民族集体为内容的国家道德观一直占据公德建设的主导地位,而以社会生活为基础的社会公德观则始终处于弱化位置。本文以广州基督教青年会为例,通过对其在民国时期培育良好社会公德和消除不良道德活动的分析,说明这一来源于西方高度发展中市民与工业社会的民间团体,以其特有的社会道德理念和宗教道德观,以及卓越的组织力和行动力,填补了近代中国相对贫乏的社会道德资源,并且成为当时中国社会道德建设的重要培育者和推动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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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pyright (c) 2015 中国基督教研究(ISSN:2325-9914)